皮肤科外用药物使用方法小常识

发布时间:2017-03-20 09:15:07 | 关注:

皮肤科的外用药物种类多、剂型多、性质和作用各异,正确掌握外用药的使用方法,有助于提高疗效、降低毒副反应。

1.软膏类药物的用药量

皮肤科软膏类外用药物的常用量可以按照“指尖单位” 计算。一个指尖单位是指药物挤出后从食指指尖覆盖到第一指间关节的软膏。成人面部加颈部用药一般需要3个指尖单位,一只手的正反面需要1个指尖单位,单侧下肢需要6个指尖单位,单足需要4个指尖单位。在给儿童涂软膏或乳膏时,可以先在成人食指上测算出指尖单位量,1个指尖量的药物用在儿童皮肤上的面积相当于一个成人手掌面(包括手指)大小的2倍。婴儿外用药量是成人剂量的1/5,6岁儿童用药量约是成人的2/5,12岁儿童为成人的2/3。

2.用药次数和疗程

不同剂型、成分的药物用药频率和时间各不相同。一般粉剂或洗剂需要1日擦数次;酊剂、软膏作用持久,每天早晚各用1次即可。有些药物因为对日光敏感,应当睡前使用,如维A酸乳膏、阿达帕林、过氧苯甲酰等。外用药物一般连续应用不超过2周,连续使用两周后病情未好转应向医师咨询。应用激素软膏如地塞米松软膏、艾落松乳膏时要特别注意,中病即止,不要长时间使用,一般不超过l周,以免产生激素依赖。

3.用药前的皮肤清洁

每次使用外用药前要先用凉水或温水小心清洗患处,不要用热水和肥皂,以免发生刺激反应。湿敷前,如有痂皮应先消毒并软化后轻轻拭去。皮损部位如果有直径大于0.5厘米的水疱,要消毒后抽出水疱内容物,保留疱壁。有毛发的部位用药前,应当先剃去毛发,然后再上药。

4.正确用药,预防药物不良反应

使用新药或者易致敏药物时,特别是皮损面积过大、用于面部或皮肤敏感者,用药浓度应慎重,必要时可先局部试用,没有出现过敏反应再根据需要逐渐提高浓度、扩大使用面积。如果出现发红、肿胀、烧灼感、瘙痒、出疹、脱屑等过敏症状,要及时到医生处复诊;面部、乳房、外阴处皮肤不可用浓度高或刺激性强的药物及酊类。

5.孕、产妇禁用、慎用药物

孕妇及哺乳期妇女应警惕药物透皮吸收所带来的不良反应,。比如,含樟脑的制剂可引起胎儿死亡,维甲酸类药物可致畸,强效皮质激素容易导致婴儿的肾上腺皮质功能减退,阿昔洛韦可干扰DNA的合成。